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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崇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用氯酸钠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一、招标条件

本崇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用氯酸钠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1万元,招标人为崇州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1个包,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污水处理站用氯酸钠。(具 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用氯酸钠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崇州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用氯酸钠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0.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特殊资格性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3)供应商自有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公司运输的供应商应提供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9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谈判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七、其他

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3.本次采购是否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崇州市人民医院

址:崇州市崇庆街道永康东路318号

人:龚老师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9号向荣中心A座4楼1号

人: 李先生

话: 028-87773393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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