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医院 2025 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崇州市人民医院 2025 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 万元,招标人为崇州市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5个包,包1、包2、包3已完成采购,包4 终止采购,本次采购包5。
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医疗设备及试剂一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崇州市人民医院 2025 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崇州市人民医院 2025 年第一批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资格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0.不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相关材料,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将于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特殊资格性要求
(1)若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如适用);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如适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现场获取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 9 号向荣中心 A 座 4 楼 1 号。(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 9 号向荣中心 A 座 4 楼 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5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 9 号向荣中心 A 座 4 楼 1 号
七、其他
1.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3.本次采购是否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崇州市崇庆街道永康东路 318 号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 话:028-821658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 9 号向荣中心 A 座 4 楼 1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87773393
电子邮件: /